拾到遗忘物该如何处理
法律援助拾取到遗忘物的,拾得人应合理保管遗失物,尽报告义务,上交有关部门。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
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
拾得人具有报告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如下:
1、收拾遗失物的返还:收拾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取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通过转让被别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要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要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合格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遗失物多久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按照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