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设置的血浆站还是私人
法律援助血浆站不是私人而是国家的。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非法采集血液构成刑事犯罪吗?
有以下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2)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
(3)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
(4)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以下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3)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准的全国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需求,对单采血浆站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制定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和采集血浆的区域规划,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