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站是私人还是国家

法律援助

    血浆站是国家设立的,血浆站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公益性质的。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法律依据】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准的全国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需求,对单采血浆站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制定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和采集血浆的区域规划,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