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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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后能解除合同。转让合同债权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双方签订新的合同。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是指什么呢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一般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是在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显然,由于是三方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协议只有在三方同意后才能生效。换句话说,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特别是债权人的同意。
    二、公司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效力
    1、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三、债务承担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呀
    债务承担会产生以下效果: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
    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
    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