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人是谁

法律援助

    档案接收人是档案管理负责人。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正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
    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
    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说,两者完全相同的,但从时效,价值和系统性上来说,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首先是时效性批判,档案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其次是价值评判,档案是办理完毕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最后是系统性批判,档案是把分散状态的文件按一定逻辑规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单元,因此,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文件是档案的素材,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档案造假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年龄,学历,经历是重灾区;
    2、多人协作,团伙作案;
    3、履历造假往往伴随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一位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说,档案造假会牵涉到很多部门,如年龄,户籍等归公安部门管,学历归教育部门管,而档案只是前面这些部门工作的最后痕迹。因此,一份处处造假的档案背后可能是多个部门管理,把关的问题。特别是过去对档案管理很松散,随便找个熟人就能把出生日期,民族都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