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教师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与外界的纠纷。同时,教师作为一类特殊的职业群体,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权利、义务及权益救济途径做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如果有关机构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超出法定期限迟迟不作处理,则构成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教师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