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职工的档案如何处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让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应及时将档案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逾期不办理的将档案转交职工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