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不同意可以迁出户口吗
法律援助一、户主不同意可以迁出户口吗
1、户主不同意可以迁出户口。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就可以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再凭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