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小吃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法律援助

    零食小吃属于商标分类中第30类-3010群组,而休闲食品主要涉及到商标的第29类、第30类这两个大类。
    个人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准注册。首先,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商标分类目录表的规定,餐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申请的类别可以是第43类、第30类、第32类、第35类。第43类:餐饮、餐馆、茶馆、酒店、住宿等;第30类:咖啡、茶、面包、糕点、甜食等;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