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肺结核的最佳实践

法律援助

    企业员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医疗期限,具体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满后,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依据工作年限不同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患病后无法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企业员工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劳动合同法》,企业员工患病时,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根据工作年限确定。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期的计算依据病休时间累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满足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