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买房,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吗?

法律援助

    没钱供房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达到双方约定的解除事由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没有催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权消灭。
    一、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约定除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卖方延期交房
    卖方延期交房,作为买方可以要求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方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卖方仍然没有交房,那么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三、法定解除权期间行使时间问题
    法定解除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情况分别如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