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法律援助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有: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法律依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