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证是指哪两种证?

法律援助

    高等院校推行的双证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提高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历教育应使学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双证是指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结合,要求毕业生在校期间完成职业训练,具备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工作的能力。这一制度的实施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法律分析
    双证是指高等院校推行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新的学习形式。实行双证书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就要完成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结语
    双证是高等院校推行的新学习形式,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结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需要在校期间完成职业训练,具备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工作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历教育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这种双证制度的实施符合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有助于培养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二条 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
    公证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有权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