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抓,没有钱请律师辩护怎么办?
法律援助北京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是五万元。如果被告人涉嫌多个罪名或者有可能判处重刑的或者团伙犯罪的,五万元是请不到辩护律师的。至于出庭费几十万、几百万的“高级律师”,恐怕只有哪些穿名牌、住别墅、开豪华车的“高级罪犯”才能光顾。
明星律师报价几十万,上百万,多是为了抬高自己身价的宣传,实际上是可以砍价到十万的,甚至是可以免费的。普通刑辩律师收费在5——10万元之间,他们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的房租和人员开支,不会答应当事人免费。一些什么都会的“万能律师”可以在五万元以下收费,当事人又担心他们的业务水平。确实有一些律师,除了“认罪态度较好,却有悔改表现,建议法庭从轻处理”之外,什么都不会说。
就是辩护律师收费降到一万元,仍然有许多人请不起律师。
诸如失业民工抢劫别人的包、保姆偷主人家手机之类的案子,当事人都会被高昂的律师费吓到。
根据国际上公认的米兰达规则,办案人员必须向当事人说的四句话是:
(1)你有权保持沉默;
(2)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3)你有权在审讯时要求律师在场;
(4)如果没有钱请律师,法庭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
最后一句话,如果落实不了,就无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辩护制度就等于虚设。
怎么才能保证没有钱的人也能有律师辩护呢?
明年实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以下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各地政府有专门资金从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指的是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是各地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办公用房和办公费用由政府负担,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由政府开支,不会收取当事人费用。
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需要辩护律师又没有钱请律师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
l、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是起诉书、拘留、逮捕通知书。证明申请人需要律师辩护。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衡量申请人是否符合此标准,主要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水平,参照当地政府所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失业救济标准"来确定。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失业救济标准"的,应予以全部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以上两个标准,但全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确有困难的,则应酌情减收法律服务费用。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出示低保证,享受失业救济的出示失业救济证明。没有以上证据的,出示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示的收入状况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能点名要求律师。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是本机构的拿政府工资的律师。也可以按照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登记表的排序轮流指派律师。由于法律援助中心支付的律师费很低,律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一种义务。每个注册律师都有法律援助的义务,不得拒绝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有的律师不会刑事辩护,或者没有时间接法律援助案件,则要向法律援助中心缴纳一定的费用。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不接待当事人的法律援助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