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

    1、要注意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
    2、要注意不要在阳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
    3、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
    4、要注意高温天饮食卫生,防止胃肠感冒;
    5、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
    6、要注意对特殊人群的关照,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高温天容易诱发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和小儿不良症状;
    7、要注意预防日光照晒后,日光性皮炎的发病。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严重者应到医院治疗;
    8、要注意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可见,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明确规定南京的高温费不能够低于200元的标准,并且企业的高温费不能通过发放饮料或者是水果等这些物品进行代替。不过员工除了应该了解高温费的这一法律常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夏天本人要学会注意身体健康,比如经常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一定要记得准备一些有效的防暑降温的物品。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近日,江苏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节。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应该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仍有企业员工没领到高温津贴或被偷梁换柱克扣,企业用绿豆汤、清凉油等这些防护用品替换高温费发放是不对的,而且高温费只能现金支付,不可用购物卡代替。
    另外,高温补贴难落实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一线斗酷暑的劳动者,享受不到高温津贴,在一些单位屡见不鲜。我们对在高温下劳作的劳动者需要爱心,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发放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目前下发的通知中并未明确规定发放的具体时间,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集中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劳动者享有高温津贴的待遇,请企业按月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