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法律援助

    总经理工作职责是: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监督、协助部门员工日常工作;
    4、总经理的其他工作职责。
    一、公司股东职责有哪些
    公司股东的职责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二、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无权处理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股东应当积极履行股东职责,一直怠于履行股东职责的,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中董事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董事的义务:
    (一)注意义务:
    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
    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我国对董事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以普遍谨慎、勤勉之人在同一类公司,同一类职务,同一类情形下所具有的注意程度、经验、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判断标准。
    (二)忠实义务: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