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赠予追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 酌情支持返还的情形
    恋爱期间赠与大额财物,比如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汽车、房产、较大金额现金等,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即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成就,一方要求对方返还,一般酌情支持返还请求。
    汽车、房产属于大额财产,一般不会有争议,但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较大金额现金等则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收入水平进行个案分析。
    2. 不予支持返还的情形
    恋爱期间赠与小额财物,属于双方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一般按赠与处理,不予支持返还。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例如购买衣物、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房租支出、共同旅行开支等,虽为一方支付,但因该钱款支出已消费完成,一般不予支持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