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的步骤和方法

法律援助

    公证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根据《通知》,政策上鼓励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推动放管服改革。
    法律分析
    一、怎么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公证
    可以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即可。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通知》还对政策做了进一步细化
    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部、住建部的统一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
    金融政策方面,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
    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梳理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
    结语
    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可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根据司法部规定,需提交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相关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新增租赁住房供应和金融支持,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经营范围。各地可探索并联审批,以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