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如下:
1、根本目的不同。在直销中,有真实存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价格均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而传销则没有实际存在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是通过骗取下线入门费实现迅速致富;
2、有无依托优质产品。这也是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3、产品是否流通 。传销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4、退货保障制度不同。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煺换,或者想方设法给煺货顾客设置障碍。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
5、销售人员结构不同。传销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6、有无店铺经营。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是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一、直销的从业条件具体如下:
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3、依照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二、传销的主要特征如下:
1、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
2、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3、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
总之,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根本目的不同、加入的方式不同以及收入来源的不同。传销是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而直销需要具体的从业条件才可以加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