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信息怎么变更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第一步,填写表格,提交资料:申请人本人办理: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样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变更无需加盖单位印章。单位经办人办理: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变更人身份证原件,按样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第二步,柜台审核,业务生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变更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