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法律援助

    离婚不想要孩子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有对方直接抚养孩子,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么则由法院判决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