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党组织关系转接是否成功
法律援助转入党组织关系后,可在转入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党委或支部专门负责党的各项工作的人员)处进行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平台上可以查看党员具体转接记录,每个单位均有相应的系统管理员,跨省转接完成后,需要转入地党组织工作人员将收到的三联介绍信党员信息录入到系统。只要组织关系转接正常,手续完善,都是能够转接成功的。
一、转移流程
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 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