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出版促进会是什么单位

法律援助

    中华出版促进会是由出版界和热心对内推广、对外传播中华文化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 会员涵盖了国内主要出版集团、出版社、图书进出口单位、新闻出版行业组织,研究、教学机构,民营出版文化单位,部分中央企业和业内外热爱中华文化的人士。
    2018年11月26日,民政部发布2017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公告,中华出版促进会的评估等级为3A级。
    本会的业务范围: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指导下进行出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出版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促进出版从业者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竭诚为读者服务,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工程,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使多读书、读好书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健康阅读成为人们生活习惯,让出版者真正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联系的桥梁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组织开展“韬奋出版奖”和“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奖活动,促进大批优秀出版人才和优秀出版物的出现;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出版单位和从业者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遵守我国《宪法》、《出版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出版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和相关法规,加强出版者与著、译者的团结,尊重和保护著、译者的合法权益;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版界的联系,加深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华人出版机构间的友谊,扩大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出版商协会及国际出版组织的活动,加强同各国出版界朋友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出版业的国际影响,维护中国出版者的合法权益。助力中国出版业“一带一路”出版合作走深走实,促进中外出版合作项目对接落地;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出版界各专业协会、学会、各地出版协会进行多方面的合作;开展为实现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活动。
    主要职能
    1、中华出版促进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引领、服务广大会员,依托出版等领域平台
    2、以对外交流为重点,以项目实施为支撑,以民间交往为渠道,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向世界介绍一个真实的中国,凝聚海内外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