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曲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从中国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编曲者的智力成果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并未得到承认。编曲的劳动无法独立表达,因此一般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编曲权。编曲曲谱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