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法律援助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收集,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组织技术示范,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年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体系和污染综合治理监管体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中36个大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95%。全国所有县城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逐年下降,“十二五”末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实质性改善。
    一、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三)积极促进源头减量。抓紧研究制定包装物强制回收管理办法,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落实力度,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调整燃料结构,加快发展城市燃气、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鼓励餐具集中清洗消毒。在宾馆、饭店等服务性行业,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方便居民交售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在全社会大力提倡适度合理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