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回四川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西安返回四川需要隔离。最新管控措施如下:
对12月4-9日途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的来返川人员再梳理再排查,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补足检测频次。对12月14以来有西安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离开西安满14天,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第14天采用“双采双检”。交通、民航、铁路等各部门,对西安来返川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推送。
低风险地区返回四川相关隔离政策: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省份内无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入返川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严禁擅自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