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不赔付,胃癌如何索赔?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有胃癌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事故赔偿金。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如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诊疗、护理等职责,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患者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患者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患者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事故的证据。
    综上所述,患有胃癌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遭遇医疗机构过错,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事故赔偿金,并提供医疗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