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联系人是指什么
法律援助合同联系人只是在合同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合同另一立当事人可以联系的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合同必须有联系人吗?
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业务或合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要在合同中列明联系人。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般会在合同首部列明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其联系方式。如果合同确定的授权代表即为合同事项的负责人,则亦无必要在合同正文中列明联系人。
二、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三、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合同的内容一般由合同当事人协商明确下来,合同中包含的一般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好内容后,自合同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之日起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该类合同需要经过有关程序或者达到约定条件才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