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全装修房几大注意

法律援助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就全装修房的合同订立,提出几点意见,提醒消费者在落款前多加留意:首先,全装修房中使用的装修材料、设备应当在《预售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列出清单,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颜色、产地等尽可能详细列明,空调、厨房设备、卫生洁具、热水器等除要求列出品牌外,型号也十分重要。其次,由于业主很难对全装修房整个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因此,在《预售合同》相关附件中应明确施工规范。对全装修房的验收,可约定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第三,明确全装修房各项目的保修期限。对于全装修房来说,开发商也应当对房屋各个装修项目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最后,签订合同时要与开发商商定,将样板房保留至交房才拆除。按有关规定,样板房应真实反映房屋的装修情况和施工质量,交付业主的全装修房不应低于样板房的装修水平。如样板房在交房后才拆除,业主便可将样板房和自己的房子进行比较,如发现质量不如样板房,便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发展商赔偿或者返工。
    一、装修合同怎么签订?
    装修合同应该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签订,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为了保证家装质量,订立装修合同的时候,发包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争议管辖地等约定清楚。
    首先,在工程价款方面,要根据每段工程的完成进度进行金额支付的约定,并约定将工程款的一小部分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
    其次,在材料供应方面,合同中要注明适用的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等。除了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细节也应列出明细表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合理安排费用。
    最后,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属于施工或者材料的问题,装修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还应明确具体违约责任,约定因承包方原因、发包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或者中途停工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