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不提财产问题吗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离婚中的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3.判决与上诉。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但是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法定证据,比如家暴或者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样法院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便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如果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通常第一次不会判离,那半年后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就比较大。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行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是可以的。一般来说,第一起诉离婚离婚,如果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就只能在六个月之后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所以过了一年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