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在哪办理
法律援助灵活就业办理地址如下:
1、灵活就业证在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2、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也需签订劳动合同:
1、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是指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灵活就业人员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