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房可以直接落户吗

法律援助

    可以,需要条件。外地人在重庆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是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但是,公寓等商业体是不能落户的,购房前需查看房源的物业类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等购房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重庆市购房落户注意事项
    1、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03年8月6日前购房和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均可申请户口迁入。
    2、所需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及其随迁直系亲属原籍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含全户住址页和人口增减页);
    (三)申请人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五)19周岁以上随迁子女需有职业状况证明和未(离)婚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二人以上产权共有者须书面协议确定其中一产权人作为申请主体,随迁人员必须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购房入房: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人持相关齐全材料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二)、派出所受理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户口责任书》;
    (三)、经调查核实,由派出所所长审批。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给《准迁证》;
    (四)、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申请人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一条 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录用、聘(任)用、调动、安置、任命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 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三条 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