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什么权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因视听作品的特殊性,法律一般规定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作者。但是编剧作出的剧本单独出版的、作词作曲的音乐单独发行的,相关的编剧、作词人、作曲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第三人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并给予相应赔偿。若双方不能就停止侵权和支付赔偿协商一致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