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其中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而单位工程、合同段以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包括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