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修改的法定程序

法律援助

    孙安军强调,依据《办法》规定,经批准后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控规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向原控规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方可组织修改,修改后应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等。
    一、需要办理房屋拆迁手续有哪些
    房屋拆迁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序,以及获得有关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具体程序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合同修改以后还有没有效
    符合法定程序修改的合同有效。合同成立后,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修改的内容应当约定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另外修改后的合同也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修改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修改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