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兴仁镇近3年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以四安、横港片区为重点,打造农业产业品牌,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线,以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切入口,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业转型、增效、降本,达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实现产业规模化打造。立足兴仁镇实际,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新型合作农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一方面,全力依托双和食品、麦蒂酥等规模食品加工企业,拓展核心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健全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以销定产,提升农业精细化发展水平。同时,围绕核心龙头企业,着力培养一批农产品二级企业队伍,推动农业产业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依托种粮大户、新型合作农场等,连片流转耕地,努力打造2-3处现代设施农业种植经营示范园。推进产业现代化运作。立足实际,围绕市场需求,以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为主攻方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兴仁品牌。实现农业生产质量效益的双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