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几年后宣告死亡
法律援助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但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1、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3、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失踪人口宣告死亡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某公民为失踪人;
2.在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3.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综上所述,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正常情况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