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插班生政策是只在上海有吗

法律援助

    是。大学插班生是只有上海有,其他地方没有这个政策。凡上海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在读学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并考试成绩合格,都可以参加插班生考试。
    报名要求:
    凡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在读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并且成绩全部合格,都可以参加插班生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名额、考核办法、录取方式等由试点高校向社会公布。
    录取待遇:
    插班新生作为高校录取的正式学生,从录取重点高校的二年级开始学习(部分院校专业从一年级开始学习)享受和正式统招生一样的待遇,包括学籍,毕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将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经审核办理转学手续。插班新生将按录取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录取的新生仍留在原高校继续学习。
    通俗说法:上海本科插班生考试,大一新生可以报考插班生考试,通过后可以转学转校,这是上海独有的政策,和高校自主招生比较类似,如未考上目标院校则继续在原来院校就读,俗称“零风险第二次高考”。
    招生学校:
    四所985: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三所211: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
    普一本: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海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报考说明:
    1、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或多个专业,且只能大一学生报考
    2、仅限在上海读本科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3、大学一年级所学科目考试必须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合格)
    4、部分专业有文理科要求(具体查看最新招生简章)
    5、高校提供部分招生专业,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
    报名流程:
    每年四月中下旬市教委会出一个插班生招收文件。
    5五月初各个学校会公布招生简章然后自己网上报名。
    5月中旬各个学校会进行资料审核,有的需要邮寄相关文件
    5月的最后一个周末考试
    6月初复试(有复试的学校:交大、华师大、华理、华政)
    9月份办理新学校入学手续
    考试科目:
    理科专业大部分考英语加高等数学两门,文科专业大部分考英语加法律两门,部分学校考文史哲、大学语文、物理、化学、经济学等。
    考试难度:
    大部分都在考研难度,985院校有达到竞赛,专四,专八等,根据院校不同,越好的学校考试难度越大,因此难度也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进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插班生工作试点的批复》(教学厅〔2000〕4 号),经研究决定,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等 12 所普通高校 2021 年在部分专业中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应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招收插班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为 2020-2021 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每位学生只能报考 1 所试点高校, 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 1 份相关证明。
    二、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报名时间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到 18 日,笔试定于 5 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9:00 统一开考。各试点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报名条件、办法、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详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试点高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
    三、各试点高校在全面考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条件择优录取插班新生,拟录取的插班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被录取的插班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委。插班新生按录取高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各试点高校应加强对插班生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各选拔环节全程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所有测试均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试点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各试点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对插班生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试点高校健全和完善招生监察制度,涵盖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化解风险,确保公平。
    五、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布插班生考试成绩、合格线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插班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收插班生试点学校 2020 年度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市教委将根据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招收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