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你发现的环境污染现象

法律援助

    环境污染的现象:
    1、空气污染:包括企业废气排放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饮食业油烟排放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垃圾焚烧污染、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污染;
    2、水体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饮用水污染;
    3、固废污染:包括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药垃圾等)污染、放射性废物污染、白色污染;
    4、土壤污染: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白色污染。
    环境污染的特性: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人们任何差别影响,一律受害;不受地区、国界限制,到处为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 ,长期潜伏 ,“慢性杀人”,一旦暴发,则往往不可收拾;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地连续不断地影响 、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有些污染源虽已拆除,但污染物及其毒害仍长期不能消除,有的甚至于根本不能消除;
    4、复杂性。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且一旦释出,经过物理 、化学、生物等作用过程,又发生代谢、转化、分解、聚集,形成新的污染物,令人防不胜防;
    5、代价高。一方面,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于生命的高昂代价。若危害多人或群体,则代价更高;另一方面,为治理污染也必须付出巨额的资财,有的比起预防费用常高出许多倍,而且常常事倍功半,不易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