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逐级信访?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是指上访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县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时,先向对所反映问题有直接管辖处理权的一级机关单位或部门(即起点单位)反映,起点单位按照问题的性质和内容,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并以《来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答复上访人;上访人若同意处理意见,即签字停访息诉,若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再持起点单位作出的《来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向起点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反映。
    法律依据: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