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书店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怎么开书店需要条件:
1、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书店的店名;
2、到新闻文化出版部门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接着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4、最后,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道地税局、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资金大约需要3万元。
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