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发霉的食品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网购买到发霉的食品怎么办
    1、要求商品出售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我国关于食品卫生的要求比较严格。对于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来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并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约束。规定要求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伪劣的原材料生产食品,同时要注意食品的保存,定期检查并召回市场上所有变质过期的食品,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同时也不能生产或销售不达标的食品或者是添加有害添加物的食品。所以,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标签标识以及生产成分,还有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日期和到期时间,同时保留好购物小票,养成索要购物小票的习惯。如果不幸消费者买到过期或不合格的商品,可凭借购物小票,要求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需无条件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2、拨打12331向食药监局投诉。
    消费者要知法懂法,学会用法。时刻铭记12311食药监局投诉电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时,首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更换或退货。如果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态度恶劣,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当地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及时进行调查抽查,必须尽快在有效工作日内为消费者进行维权处理,同时对不良商家予以处罚。
    3、索要赔偿。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不符合卫生许可证标准的食品,会受到相关法律严厉处罚。根据从2015年10月1号开始实行的食品卫生安全处理根据,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过期变质的商品,可以采取要求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赔偿,除此之外,还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索要关于所购买商品10倍的赔偿金。更重要的是,生产和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危害到了公共卫生安全。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指: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强或者含量高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4、单位犯本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