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户口读高中的条件

法律援助

    非广州户口读高中的条件:
    1.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其父亲或母亲(含合法监护人,下同)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3.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
    积分入学,是非穗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的一个主要方式。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各区实际,按照积分入学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的志愿以及当年本区积分入学制入学招生计划统筹安排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本区小学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1、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及子女为非广州户籍。
    ② 一定要满足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 《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外加满足社保缴纳年限,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等条件。
    ③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需年满 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