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物理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可以是大自然的环境,也可以是按生产过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房屋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如氯气回收、精制、液化岗位产生的氯气泄液,有时造成周围10~20m环境的污染。
    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法律客观:
    


    职业危害的种类职业危害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是造成职业病的原因。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分为10类:(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据美国媒体23日报道,研究成功人士与心理健康关系的学者杜顿(KevinDutton)提出了十大具有精神变态(Psychopathic)特质者的职业,分别是企业主管、律师、电视台和电台从业者、营销人员、外科医生、记者、警察、神职人员、厨师和公务员。在世人眼里看来,上述职业的从业人员或是地位显赫,或是有机会获得权力与控制力,其中的部分职业还需做出临床诊断,以及做出不带感情色彩的决定,可展示精神变态者的自然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