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是法律赋予债务人的基本权利,支付令异议书的提出,即标志着督促程序的结束。人民法院接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