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吗

法律援助

    网站完全可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但需要注意以下登记事项:1、网站的登记,建议以管理后台作为主要内容进行登记,由于网站前端主要为样式表文件、图片、视频以及HTML标记语言构成。而这些内容,并不是通过指令序列实现的具体功能,因此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计算机软件。虽然交互部分例如js可以实现部分功能,但从一个完整的软件功能角度来看,有些过于简单,因此,仅仅以前端登记,不是非常合适;2、申请人尽量使用管理员登录后的后台进行截图演示,并提供后台业务逻辑部分的代码用于存档鉴别;3、尽量使用本地主机的lochost地址访问,对于网站类的登记,中心一般会要求提供icp备案证明文件。而实际情况下,很多网站并未进行icp备案,如果是申请中进行icp备案,周期过长。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受本法保护。
    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首先我们还得注册一个账号,注意哦,需要填写自己的邮箱,比需要邮箱激活发过来的邮件链接才可以正常登录。填写好,用户名,个人或者单位名称,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邮箱地址。激活邮件后,我们需要到这个页面处进行登录。点击修改资料,把自己相关的资料按照要求填写好,这个还是很简单。左侧单击,我要登记!!!著作权登记申请在线填表,请先看看文字内容,看完之后会了解到大概信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请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保存后,请把这个页面的内容打印出来到A4纸,页面会有提示的。如果忘记了,可以到我的登记下,查看,然后并打印出来。按照登记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资料,都是打印出来哦。前三个材料是必备的。整理材料完毕后,我们需要邮寄内容到中国版权中心,版权中心受理后,会回邮件让我们修正内容并会给我们向导该如何操作。
    《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长时间
    软件一经产生即享有著作权,无须申请,所谓申请软件著作权实际上是将软件进行备案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