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别人出狱报复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首先如果可以沟通处理的话,可以及时去沟通处理,将这个事情化解下去,不要打打杀杀的,有什么事情,有什么矛盾只要好好的谈都是可以理解的。2、然后就是去公安局等部门询问犯人服刑的一些情况,并且进行一个公安局的备案,如果与人真的要报复的话就及时报警,让警方来处理。3、然后就是自我的防范,自己在走路的时候不要走那种夜路,然后也告诉家里人要防范着哪些方面,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报复。4、其实犯人经过劳动改造之后,大多数都会明白自己的错误,我们不能把人想的那么坏,自己自己做的问心无愧就不要惧怕什么报复,每天开开心心的做自己的事情就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