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船税的车船有哪些

法律援助

    免征车船税的车船主要有:1、捕捞、养殖渔船;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3、警用车船;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6、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目税额: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是适宜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表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由于车辆与船舶的行驶情况不同,车船税的税额也有所不同(见表11-1)。
    1.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1)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2)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
    (3)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吨5元;
    (4)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2.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1)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
    (2)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
    (3)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1300元;
    (4)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2000元;
    (5)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游艇艇身长度是指游艇的总长。
    3.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乘用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的排气量毫升数确定税额区间。
    5.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功率(千瓦或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标注的技术参数、所载数据为准;
    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 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的规定:“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