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减刑怎么减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已经判完刑,还有十天上诉期,如果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期限上诉,说明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判决生效后,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监狱执行,刑期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 2.一般都是送交就近的监狱,但也有例外,由省监狱管理局决定。 3.减刑主要有两方面条件:一是形式条件。即已在监狱执行一年以上,两次减刑间隔一年以上等等。二是实质条件。即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