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待遇国家规定标准

法律援助

    研究生国家规定的年薪10万,博士生国家规定的年薪20万。在校期间,博士生的待遇主要包括4个部分:
    一,国家拨款对博士生的补助,这一补助额度,在经过历年的提高之后,目前一般为每人每月1000元到1500元不等;
    二,导师给予的额外补贴,这个数额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一般是在每人每月500元到3000元不等,不同高校和导师,给予的补贴差别较大;
    三,是学校的各种奖学金,这个数字少说有三四千,多的上万元也很正常,不过,多数情况这些奖学金都要半年或者一年才能获得一次,平摊到每个月,也只有1000元左右;
    四,发表SCI论文以及申请市级以上项目,也可以获得补贴,可以算得上是多劳多得了。
    研究生是国民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在中国,研究生分为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位类型的不同,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型研究生两种。学术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拥有学术型学位的人员,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专业型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博士研究生,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博士生,是研究生学位中最高的一级。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考上了博士,读博士等,正是指博士研究生。正在读的还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严格来讲只能称为博士研究生;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士。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在正式场合,只有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能冠之以"Dr."称呼;在非正式场合可以不受此限制。我国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三个学历层次:分别为专科,本科,研究生,而研究生学历为最高学历,但研究生可以根据学位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是高等学历教育中最高的教育等级。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可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而以同等学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则不能取得学历证书只能取得学位证书,其学历仍然是原学历,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控制规模的,形成 10:1 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